联合国有关少数族裔权利宣言-包括语言自由的权利
1992 年联合国有关少数族裔权利宣言
联合国大会1992 年12 月18 日通过第47/135 号决议,向全球宣布《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Belonging to National or Ethnic, Religious and Linguistic Minorities)。所有联合国会员国都必须遵守此《宣言》,绝对不许歧视破坏族裔权利,包括语言自由的权利。
《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宣言》
经联合国大会1992 年12 月18 日第47/135 号决议通过
大会,
重申《宪章》所宣布的联合国的基本宗旨之一是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促进并鼓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
重申对基本人权、人的尊严与价值、男女权利平等及大小各国权利平等的信念,
希望促进载于下列文书的各项原则的实现:《宪章》、《世界人权宣言》、《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盟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盟约》、《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和《儿童权利公约》以及其他举世或区域一级通过和联合国个别会员国之间缔结的有关国际文书,
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盟约》第27 条关于在族裔、宗教或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个人权利的规定所鼓舞,
考虑到促进和保护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有利于他们居住国的政治和社会稳定,
强调在基于法治的民主范围内,作为整个社会发展的必不可少的部分,不断促进和实现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必然会有助于增强各
国人民间和各国家间的友谊与合作,
考虑到联合国在保护少数群体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
铭记在联合国系统内,特别是人权委员会、防止歧视及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和根据国际人权盟约和其他有关国际人权文书所设的那些机构,在促进和保护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方面迄今所做的工作,
考虑到各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为保护少数群体和为促进和保护在民族和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所做的重要工作,
认识到关于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方面需要确保更加有效地执行各项国际人权文书,
兹宣布《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宣言》如下:
第 1 条
1. 各国应在各自领土内保护少数群体的存在及其民族或族裔、文化、宗教和语言上的特征并应鼓励促进该特征的条件。
2. 各国应采取适当的立法和其他措施以实现这些目的。
第 2 条
1. 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下称属于少数群体的人)有权私下和公开、自由而不受干扰或任何形式歧视地享受其文化、信奉其宗教并举行其仪式以及使用其语言。
2. 属于少数群体的人有权有效地参加文化、宗教、社会、经济和公共生活。
3. 属于少数群体的人有权以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方式切实参加国家一级和适当时区域一级关于其所属少数群体或其所居住区域的决定。
4. 属于少数群体的人有权成立和保持他们自己的社团。
5. 属于少数群体的人有权在不受歧视的情况下与其群体的其他成员及属于其他少数群体的人建立并保持自由与和平的接触,亦有权与在民族或族裔、宗教或语言上与他们有关系的其他国家的公民建立和保持跨国界的接触。
第 3 条
1. 属于少数群体的人可单独和与其群体的其他成员一起行使其权利,包括本宣言规定的权利,而不受任何歧视。
2. 不得因行使或不行使本宣言规定的权利而对属于少数群体的任何人造成不利。
第 4 条
1. 各国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属于少数群体的人可在不受任何歧视并在法律面前完全平等的情况下充分而切实地行使其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
2. 各国应采取措施,创造有利条件,使属于少数群体的人得以表达其特征和发扬其文化、语言、宗教、传统和风俗,但违反国家法律和不符国际标准的特殊习俗除外。
3. 各国应采取适当措施,在可能的情况下,使属于少数群体的人有充分的机会学习其母语或在教学中使用母语。
4. 各国应酌情在教育领域采取措施,以期鼓励对其领土内的少数群体的历史、传统、语言和文化的了解。属于少数群体的人应有充分机会获得对整个社会的了解。
5. 各国应考虑采取适当措施,使属于少数群体的人可充分参与其本国的经济进步和发展。
第 5 条
1. 国家政策和方案的制订和执行应适当照顾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合法利益。
2. 各国间的合作与援助方案的制订和执行应适当照顾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合法利益。
第 6 条
各国应就涉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问题进行合作,包括交流资料和经验,以期促进相互了解和信任。
第 7 条
各国应进行合作,促进对本宣言规定的权利的尊重。
第 8 条
1. 本宣言的任何规定不得妨碍各国履行有关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国际义务。各国特别应真诚地履行根据其作为缔约国的国际条约和协定所承担的义务和承诺。
2. 行使本宣言规定的权利不得妨害一切个人享受普遍公认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3. 各国为确保充分享受本宣言所规定的权利而采取的措施不得因其表现形式面视为违反《世界人权宣言》所载平等权利。
4. 本宣言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允许从事违反联合国宗旨和原则、包括国家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的任何活动。
第 9 条
联合国系统内的各专门机构和其他组织应在各自权限范围内促进全面实现本宣言规定的权利和原则。
(黄达维 David C. Huang,August 2010 USA)
2010人权日: 联合国呼吁保障言论自由, 向人权捍卫者致敬
引自”联合国网站新闻中心”
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日。2010年12月10日,潘基文秘书长及人权高级专员皮莱分别发表声明指出,人权捍卫者为保护和促进人权发挥著重要作用,他们在日益动荡和危险的环境中开展工作,常常遭到骚扰、任意拘捕和拘禁,甚至杀害。他们呼吁所有国家保障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让人权捍卫者得以开展工作,并向全世界人权捍卫者致敬。
潘基文在声明中表示,我们为了捍卫人权的人来纪念今年的人权日。他指出,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法律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取得进步常常要依靠勇敢的人,努力保护自身权利和其他人权利的人,决心让人们真正享有权利的人。潘基文强调,如果人权捍卫者的生命受到威胁,那么我们所有人都不会那么安全。
潘基文说,人权捍卫者的背景不尽相同。他们可能是民间社会组织的成员,可能是记者,也可能仅是一个公民。但是,他们都决心揭露坏事,保护最脆弱的人,消除有罪不罚现象。他们的工作经常存在很大的风险。各国负有保护人权捍卫者的首要责任。
人权高级专员皮莱指出,人权捍卫者正在日益动荡和危险的环境中开展工作,他们常常遭到骚扰、任意拘捕和拘禁,甚至杀害。皮莱强调,压制人权捍卫者的行为本身就侵犯人权,她同时敦促各国政府承认批评不是一项罪行。
皮莱说:“每一天人权运动都在赢得更多的支持者,但是我们不能自满。无法计数的人权捍卫者由于压制性的法律被关押、被辞退,有的被处决或流放。人权捍卫者在确保国家在追求经济和政治目标的同时执行尊重人权的政策方面发挥著关键作用。但尽管他们给社会带来了好处,在世界有些地方,他们自己的权利仍然遭到侵犯,尤其是他们的言论自由。”
1948年12月10日是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的日子,宣言确认尊重人权和人的尊严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1950年,联大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2月10日定为人权日。
潘基文秘书长2010人权日声明英文全文如下:
Secretary-General’s Message for Human Rights Day 2010
Human rights are the foundation of freedom, peace, development and justice — and the heart of the work of the United Nations around the world.
Laws to protect and promote human rights are indispensable. But quite often, progress comes down to people… courageous women and men… striving to protect their own rights and the rights of others… determined to make rights real in people’s lives.
It is th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 to whom we dedicate this year’s observance of Human Rights Day.
Defenders are a diverse group. They might be part of a 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 a journalist or even a lone citizen, spurred to action by abuses close to home.
But they all share a commitment to expose wrongdoing, protect the most vulnerable and end impunity. They stand up, speak out — and today they tweet — in the name of freedom and human dignity..
Human rights defenders play a vital role in the fight against discrimination. They investigate violations and help victims gain justice and support.
Far too often, their work entails tremendous risk.
Defenders are harassed, stripped of their jobs and wrongfully imprisoned. In many countries, they are tortured, beaten and murdered.
Their friends and family members are also subjected to harassment and intimidation.
Women human rights defenders face additional risks, and therefore need additional support.
This Human Rights Day is an occasion to salute the courage and achievements of human rights defenders everywhere – and to pledge to do more to safeguard their work.
States bear the primary 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 human rights advocates. I call on all States to ensure the freedom of expression and the freedom of assembly that make their work possible.
When the lives of human rights advocates are endangered, we are all less secure.
When the voices of human rights advocates are silenced, justice itself is drowned out.
On this Human Rights Day, let us be inspired by those seeking to make our world more just. And let us remember that everyone — no matter their background, training or education — can be a human rights champion.
So let us use that power. Let us each be a human rights defender.
Ban Ki-moon
(黄达维 David C. Huang,December 2010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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